公正性声明
日期:2018/8/7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的规定,为维护本公司公正、诚实的立场,保持检测活动的独立性,本公司最高管理者向社会各界发表声明如下:
1、遵守国家关于检测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2、把检测数据作为结果判定的唯一依据,抵制干扰,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保证检测工作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影响;
3、不得与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不得参与和检测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的活动;不得参与任对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诚信性;
4、不得将受检产品实物和技术资料作为科研和开发对象;
5、不阻拦受检客户与检测有关的投诉;
6、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对受检产品进行公开评价;
7、不接受受检客户的赞助;不参加受检客户的商业和娱乐活动;不参与承检产品的研发、生产、监制和销售;不向受检企业投资,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
8、对社会各界客户坚持公开、自愿、平等、无歧视性的服务方针;
9、人员有权抵制一切背离质量方针的行政干预和压力;坚持独立检测、独立判断,向社会各界提供公正检测服务;
10、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11、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和监管,每年按要求定期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和《统计数据》等相关内容。
上述声明,本公司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及内部员工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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